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人事处
 学校首页 | 人事处首页 | 工作职责 | 通知公告 | 人事政策 | 师德师风建设 | 师资工作 | 招聘信息 | 下载中心 | 招聘公示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人事处首页>>师德师风建设>>正文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 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2022-09-28 17:54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

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漳城院委综〔2022〕19号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广大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漳教人〔2022〕18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今年 9月在全院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守“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立足本职奋发有为。


二、时间安排

2022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广大教师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北京师范大学、看望北京市八一学校师生时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引导教师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 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等重要论述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

责任部门:各处(室)、系(部)

(二)强化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教育。安排时间集中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进一步提高教师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时刻警醒自己,坚守师德底线,自觉维护新时代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还要针对干部、教师在企业、社团违规兼职以及出国(境)证件管理、因私出国(境)审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责任部门:各处(室)、系(部)

(三)运用反面典型开展师德警示教育。以教育部公开曝光的第八批、第九批、第十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引导教师以案为鉴。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的正面规范,引导教师模范遵守道德高线、纪律底线、法律红线。

责任部门:各处(室)、系(部)

(四)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对教师参与“升学宴”“谢师宴”、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有偿补课、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违反师德师风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反映的问题,要反应迅速、主动出击,一经查实,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和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全面开展干部、教师在企业、社团违规兼职以及出国(境) 证件管理、因私出国(境)审批问题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的单位、个人,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责任部门:纪委、人事处

(五)开展师德师风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师德师风项目的重要参考。

责任部门:人事处

四、工作保障

(一)营造良好氛围。综合利用LED显示屏、校园广播、广泛宣传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展示活动进行的阶段性成果。重视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展现我院教师围绕立德树人强化师德师风教育,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奋进风貌,营造庆祝建党百年华诞、建功立业谱写新篇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师德师风教育摆在重要的工作位置,广泛动员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要细化活动内容、要求、形式、时间安排等,并认真落实,确保师德师风教育取得实效。

(三)坚持常抓长效。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督促,把师德师风教育与广大师生的学习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师德师风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总结师德师风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提升师德师风建设质量。

各处(室)、系(部)教育月活动总结请于2022年9月29日下午下班前报院人事处,联系电话:2525680,邮箱:303555613@qq.com.


附件:1.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八批 8 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2.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九批 7 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3.教育部公开曝光第 7 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中共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附件1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八批8起

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日前,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八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8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师都受到严肃处理,反映出各地各校深入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旗帜鲜明查处师德失范问题的坚决态度,同时,反映出当前仍有极个别教师理想信念缺失、育人意识淡漠、法纪观念淡薄,对学生造成伤害,影响教师队伍整体形象。这8起案例分别是:

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潮宗街小学教师欧阳某某有偿补课问题。2018年起,欧阳某某为其亲属开设的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并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欧阳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欧阳某某作出辞退处理,并在全区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福建省福州市华伦中学多名教师参加学生家长付费的宴请及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7月,该校陈某等9名教师参加初三毕业班学生聚餐,并收受了价值人均400多元的礼品,费用均由学生家长分摊,事后退还了礼品和餐费。该9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取消该9名教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降低年度绩效考核等次,对其中1名党员教师给予诫勉谈话,对其他8名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对分管校领导和年级负责人作出停职处理。

三、贵州省余庆县龙溪中学多名教师体罚学生问题。2020年11月,该校田某等5名教师在教育言行不当及早恋的多名学生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惩戒过当。田某等5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分别给予田某等5名教师记过、警告处分;对学校相关领导和教育局负责人分别给予免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

四、广东省连南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蓝某某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001—2006年及2014年,蓝某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金5万余元,为其妻子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蓝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蓝某某留党察看、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处分;对学校相关领导和教育局负责人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谈话处理。

五、中南大学教师陈某性骚扰女学生等问题。2013—2017年间,陈某先后出现性骚扰女学生、向学生索要并收受礼品、在课堂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等行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四项、第六项、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

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谢某某学术不端问题。谢某某通过网络联系中介公司对其拟投稿论文进行润色和论文代投。2020年2月,因内容与别的期刊论文内容重复、虚构通讯作者等原因,该论文被编辑部撤稿。谢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谢某某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追回其利用被撤稿论文所获得的科研奖励。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

七、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师谢某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2021年3月,谢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某在校女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谢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谢某降低岗位(职称)等级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并取消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年考核评优资格。

八、九江学院教师朱某某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问题。2021年4月,朱某某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散布不良信息。朱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一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朱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党中央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是师德师风。今年教师节,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回信中对教师提出更高要求。广大教师要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和使命,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持续深入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持之以恒巩固拓展师德师风建设成效。要加强师德警示教育,建立完善分级通报体系,结合通报的案例,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要保持对师德失范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惩处师德失范行为,逐步建立“黑名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将师德失范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要进一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下沉,压实中小学校校长、书记和高校二级学院院长、书记的直接责任,打通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保证师德师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附件2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九批7起

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日前,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九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7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师均已受到严肃处理,反映出各地各校深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明底线红线,严肃查处师德失范问题的坚决态度。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2022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教育战线要严把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持续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师德教育尤其是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完善师德激励、奖惩、考核制度,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招聘引进、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等相关工作首要要求。对师德失范行为从严依规处理,对师德失范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依法撤销或丧失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清除出教师队伍。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压实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主要负责人责任,以有力举措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果,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

一、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师乌某性骚扰学生问题。2018年9月,乌某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2021年9月,乌某被该学生举报并查实。乌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乌某开除党籍处分,岗位等级由三级教授降为九级科员,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作出检讨。

二、安徽农业大学教师高某性骚扰女学生、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问题。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高某多次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此外,高某还存在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的行为。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高某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责令其所在学院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三、浙江省金华市湖海塘中学教师李某、金华市第四中学教师杨某某、邵某某有偿补课问题。2021年7月,李某、杨某某、邵某某参与校外违规有偿补课。该3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处理,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杨某某、邵某某警告处分和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处理,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学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降低2020学年学校发展性考核档次。

四、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职业中专教师李某某教师资格证造假问题。2021年10月,在教师资格注册过程中,发现李某某在2016年11月的教师资格注册时提供虚假材料。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八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调离教学岗位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

五、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武罗学校教师姚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1年10月至11月,姚某某多次对学生进行体罚。姚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姚某某作出解聘处理。对武罗学校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学校负责人作出相关处理。

六、海南省东方市思源学校副校长符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1年11月,符某某对3名欲翻墙出校游玩的学生进行体罚,惩戒过当造成学生受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符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符某某撤销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处分,免去副校长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从十级降至十一级。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检讨。

七、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圣克弗斯幼儿园教师宋某发表错误言论问题。2021年11月,宋某在网上发表涉疫情防控错误言论,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宋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宋某开除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要求其所在幼儿园限期整改,对幼儿园园长进行批评教育。



附件3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批7起

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日前,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7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师均已受到严肃处理,反映出各地各校在深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并严肃惩处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其中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关键环节,在党的二十大即将胜利召开之际,教育战线要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心怀“国之大者”,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以实际行动展现喜迎二十大的良好精神风貌。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常态化开展师德教育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让每一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努力学习和践行“为人师表”,做“经师”和“人师”的统一者。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作为首要要求,贯穿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招聘引进、考核评价、评奖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干部选任、申报人才和科研项目计划等教师管理全过程。对师德失范行为从严依规处理,对师德失范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依法撤销或丧失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清除出教师队伍。不断夯实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有关负责人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打通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一、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城南小学教师成某某吸毒问题。2020年7月,成某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成某某开除党籍和撤职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给予其所在学校校长和副校长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处理。

二、江西省豫章师范学院教师尹某某学术不端问题。2020年12月,尹某某在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涉嫌抄袭他人论文中的实验内容和实验结果,于2021年8月在该期刊发表致歉及撤稿声明。尹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尹某某警告处分,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等方面资格。

三、南开大学教师李某某违规使用经费、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2008年至2013年期间,李某某违规支出9项差旅费,学校对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退还报销经费。2020年至2021年期间,李某某存在与学生不正当关系。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作出解聘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古统小学教师覃某某猥亵学生问题。2021年4月,覃某某猥亵多名女学生,被刑事拘留,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覃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覃某某开除公职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学校校长和有关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

五、江苏省宿迁市苏宿园区翰林阁幼儿园教师陈某某虐待幼儿问题。2021年10月,陈某某在保教保育过程中态度恶劣,存在虐打幼儿行为。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某开除处分。给予其所在幼儿园园长诫勉谈话处理,给予保教主任和教研主任警告处分。

六、山东省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李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1年11月,李某某(辅导员)在对3名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过程对其进行体罚,其中2名学生为轻微伤,李某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开除处分。给予其所在二级学院院长警告处分,给予学院有关负责人诫勉谈话处理。

七、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第二中学教师马某体罚学生问题。2022年5月,马某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体罚。马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马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给予其所在学校校长和党总支书记警告处分,对其所在县教育体育局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99日印发



关闭窗口
 
首页 | 工作职责 | 师资工作 | 规章制度 | 福建省人事考试网

copyright2007-2013 版权所有: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 闽ICP备案080106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