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院党政决定、决议等,拟定并组织实施学院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编制管理;
3.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管理工作;
4.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和办理聘任工作;
5.负责全院教职工绩效工资及奖金的分配管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培训、进修、继续教育等管理工作;
7.负责协调全院师德师风建设,做好师德考核工作,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
9.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人事信息的管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离退休教职工有关待遇,协助做好离退协工作;
1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